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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要件!借錢給男友找人媽媽出國 被凹成贊助
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還沒結婚就向女友拿錢,這種男友你要義徵信嗎?注,這裡所指的是拿錢,不是約會時AA制或各自付。

在《靠北男友》上,一名女友表示,男友的母要去日本玩,而她無間提到自己有一點日幣,是趁著匯率低時換的。男友立刻向女友借日幣,當下是借了,不過男友之後雲林徵信卻不太還錢,只說「那錢就贊助媽媽去玩吧,不要跟媽媽拿了」她認為要孝媽媽,應該是幫媽媽付錢。「他覺得我很不識相,不懂得討他媽媽歡心,總之最後吵了一架,錢我也拿回來了。」最後男友還放大絕:「這種媳他(男友)媽看不上。」之後就被分手了。

友除恭喜她解脫了,還說「女人沒結婚前,沒必要討男方人的歡心。」、「這樣的男人不要最好。」

▲日本宮城縣(示圖/ZEKKEI Japan臉書)

原文如下:

男友他媽媽這幾天去日本玩,
我也有計劃今年要去,
所以之前匯率好的時候就換了日幣,
他媽媽在出國前一個禮拜我可不可以先借她,
等之後再還我,
既然開口了我也就借了,
前天男友開口跟我說
「那錢就贊助媽媽去玩吧,不要跟媽媽拿了」

我覺得可以啊,
你要孝媽媽,應該徵信你幫媽媽還我,
他覺得我很不識相,不懂得討他媽媽歡心,
總之最後吵了一架,錢我也拿回來了,
他說這種媳他媽看不上,
所以我被放生了,

耶~剛好碰到昨天某航空感恩促銷,
立刻訂機帶我爺爺跟媽咪去日本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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